注意,这类外卖须标注“无堂食”!
时间:2026-07-09 15:5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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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这类外卖须标注“无堂食”!


哪些情形必须标注?
A
❗️长期不接待顾客到店就餐,也不提供到店自取的;
❗️虽摆放桌椅,但无可循环使用的餐具、无菜单、无服务、无结算记录的;
❗️虽设取餐窗口,但未开通“到店自取”,或近三十日无自提订单的;
❗️美食城、共享厨房内仅做线上外卖的档口。
Q
哪些行为属于规避标注?
A
❗️临时摆桌椅应付检查、取餐窗口形同虚设、关闭堂食自提超三十日不恢复、申报“堂食店”却无服务痕迹——一经查实,一律从重处理。
Q
法律责任
A
❗️商户应标未标的,依据《规定》第四十二条,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或情节严重的,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以虚假场景等方式规避标注的,从重处理。

请各入网餐饮商户立即自查,应标即标
消费者如发现应标未标或虚假标注
“堂食店”“自提店”“即提店”的
可拨打12315举报
来源:公众号“南充市场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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