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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日起,重点液态食品散装运输要办证!无证不得运输
时间:2026-06-09 12:06:14 浏览量:
  
7月1日起,重点液态食品散装运输要办证!无证不得运输
 
 
 
从事重点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的经营者:
 
注意啦!
 
根据市场监管总局《重点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准运管理办法》(第 125 号令)及四川省市场监管局《四川省重点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许可管理实施办法》(川市监规发〔2026〕2号)要求,四川省行政区域内将全面实行重点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许可制度,2026年7月1日起,道路运输经营者未取得许可的,不得从事目录范围内重点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
 
一、谁必须办证
 
从事植物油、调味品、酒类、食糖、淀粉糖等重点液态食品(以市场监管总局公告公布的目录为准)道路散装运输的经营者,应当依法取得《重点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准运证》和对应运输容器证明。
 
二、谁不用办证
 
食品生产经营者使用自有运输容器对自己生产经营的重点液态食品进行道路散装运输的,无需办理准运证。但运输容器、运输过程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强制性国家标准等的要求。
 
三、统一办证条件(缺一不可)
 
1.专用运输容器合规:运输容器及其附件材质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显著位置喷涂“食品专用”或 “×× 专用”标识(字高≥200mm,与底色差异明显)。
 
2.从业人员达标:配备熟悉四川省液态食品运输食品安全要求和操作规范的作业人员及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3.管理制度健全:建立运输过程控制、人员培训考核、容器清洁维护、文件记录、从业人员健康等5项核心制度。
 
四、三步搞定办证,全程超便捷
 
第一步:提交申请
 
向经营者住所所在地县级市场监管局提交以下材料:
 
1.许可申请书;
 
2.营业执照(可网上核验的无需提供复印件);
 
3.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可网上核验的无需提供复印件);
 
4.运输容器清单、产品检验合格证明、喷涂标识及编号清晰的车辆照片;
 
5.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目录清单;
 
6.委托办理的,代理人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明。
 
第二步:现场核查
 
市场监管部门将对运输容器合规性、管理制度落实情况进行现场核查
 
第三步:领取证件
 
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作出许可决定;
 
准予许可的,作出许可决定后5个工作日内颁发准运证及运输容器证明;
 
证件有效期5年。
 
五、这些情况要及时变更/延续
 
变更: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变更,或新增/停用部分运输容器的,需在完成相应变更登记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申请准运证变更(新增容器需现场核查)。
 
延续:有效期届满30个工作日前,向原发证机关申请延续。
 
跨区迁移:住所迁出原发证机关辖区的,需注销原证,向迁入地重新申请。
 
六、不办证后果很严重
 
未取得准运证从事重点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的,市场监管部门将严格依法处理:
 
1.没收违法所得;
 
2.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
 
此外,伪造、涂改、倒卖、出租、出借准运证的,也将依法从严查处。
 
七、温馨提示
 
运输容器证明需随车携带,以备查验;
 
请于2026年6月30日之前,尽快办理相关手续,合法经营才能长久;
 
如有疑问,可拨打当地政务服务窗口电话咨询。
 
 
南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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