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消费品质】南充市十大消费纠纷调处案例(八)
时间:2026-03-19 12:13:37
浏览量:
【提升消费品质】南充市十大消费纠纷调处案例(八)
编者按
又是一年“3·15”。当维权热线再次响起,我们看到的不仅是消费纠纷的数字,更是百姓生活的温度。
过去一年,南充市消委组织共受理消费者投诉6220件,挽回经济损失139.9万元。我们从这些案件中精选十大典型案例——涉及预付式消费、未成年人消费、虚假宣传等您关心的热点领域。
发布案例,既是对不良商家的警示,更是为消费者准备的“避坑指南”。我们希望以案说法,让您在消费前多一分警惕,在权益受损时多一分底气。维权不是终点,让陷阱无处遁形才是目的。
扫“镜”一团污水
还眼一片清明
还眼一片清明
【基本案情】
2025年10月20日,刘女士到南充市营山县某医院为自己孩子验光并配置一副近视眼镜。事后,刘女士从朋友口中得知,配眼镜的科室并非这家医院的下属科室,刘女士觉得自己被骗,遂找到配眼镜的负责人要求讨个说法,并向营山县消委会投诉。
接到刘女士投诉后,营山县消委会工作人员立即对投诉情况进行核实。经工作人员现场了解,刘女士所投诉的配镜股室实际为一家个体商户,现场检查也并未发现有刘女士陈述的情况。但在消委工作人员多方取证、进一步调查过程中,发现涉诉商家在消委工作人员到来前已经改头换面,确实存在冒充医院行招摇撞骗之实。
消委工作人员向被投诉眼镜店详细介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第九条“经营者不得通过虚构经营者资质、资格、虚构商品或服务进行欺骗、误导消费者”。经调解,眼镜店退还刘女士1500元费用,并赔偿刘女士2000元,双方对调解结果无异议。同时,营山消委广泛征集线索,目前已有12位消费者与涉案眼镜店达成退款协议,退款金额达2.5万元。依据《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工作人员将调解中发现涉嫌违法违规线索移交至营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因涉案金额较大,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消委观点】
本案中涉案眼镜店虚构“医院眼科科室”资质,对外开展配镜服务,借医疗机构名义误导消费者,不仅破坏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更可能因配镜专业度不足,给消费者视力健康埋下隐患,严重侵害消费者知情权与选择权。在此,营山县消委会郑重提醒广大消费者:配镜时务必核实商家资质,优先选择证照齐全、信誉良好的正规机构;要主动查验从业人员专业资格证书,切勿轻信“挂靠医院”“专家坐诊”等不实噱头。如遇消费欺诈,请及时留存证据,拨打12315热线投诉举报。
来源:公众号“南充市场监管”
图片版权免责声明:
本网站发布的部分图片来源于网络。若无意中侵犯到您的权益,请联系我们,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相关图片。
因部分图片来源广泛,无法逐一核实版权,如有版权方认为图片使用不当,请与我们沟通,我们会积极协商处理,联系邮箱:
bana185@163.com。
本网站对图片的使用仅为传播信息之目的,不用于任何商业盈利。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