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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履行判决,拘留、还钱,还要罚款
时间:2025-09-16 16:33:26 浏览量:
  
不履行判决,拘留、还钱,还要罚款
 
 
为切实维护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进一加大执行工作力度,有效解决执行难题,提高司法公信力。顺庆法院按照上级法院要求,从2025年9月10日起,正式启动了“百日执行攻坚” 专项行动。
 
本次行动重点做好涉农民工工资案件、清欠案件和其他涉民生案件、小标的案件执行工作,及时兑现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大幅提升涉民生和小标的案件执行完毕率、到位率。
 
2019年,家住四川南部县黄某因拖欠借款未还,而被债权人诉至法院。法院审理后,判令黄某归还借款53000元。判决生效后,刘某向顺庆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顺庆法院受理后,通知黄某履行债务,但黄某并未履行。法院采取了各种调查措施,但未查到可供执行的财产,也没有找到黄某本人,案件的执行工作一时限于僵局。
 
近日,法院通过铁路联控机制向铁路公安机关发出了协助请求,请求铁路公安机关协助查询黄某的下落。不久,铁路公安向法院反馈黄某将于近日在某火车站乘坐列车。执行干警们遂即出动,在火车站将黄某挡获,并拘传到法院。在法院,执行干警再次通知黄某履行还款义务,黄某仍以各种理由拒绝履行。法院遂即对其作出了拘留15日的出发决定,并送往拘留所执行拘留。
 
进了拘留所,黄某终于意识到了问题严重性,赶紧表示自己愿意设法筹款,请求法院能够提前解除拘留。经过与债权人的协商,双方实现和解,约定由黄某先偿还现金3万余,余款在商定的时间内分期付清,债权人则同意向法院申请解除拘留措施。9月10日,黄某通过其亲属向债权人支付了3万元欠款。考虑到黄某已依约履行了大部分欠款,债权人也向法院申请解除拘留,法院决定提前解除拘留,将黄某从看守所里予以了释放。
 
同时,鉴于黄某长期拒不履行生效判决,法院决定对其作出罚款处罚:“黄某,虽然你现在履行了大部分欠款,法院也提前解除了对你的拘留,但因你长期拒不履行生效判决,法院现决定依法对你罚款500元,以示惩戒。”“好的,我马上缴纳罚款。”9月11日,黄某向法院交清了全部罚款。
 
从开展专项行动以来,顺庆法院出动干59人次,拘传15人次,拘留3人,罚款1人,查封房产19处,强制搜查5处,促成和解15件,执行完毕12件,执行到位106元。
 
执行无小事,民生无大事。下一步,顺庆法院将继续以“百日执行攻坚” 专项行动未抓手,秉持“如我在执”理念,用足用好强制措施,切实履行司法为民理念,以实实在在的执行成果回应人民群众对执行工作的期待。

 
南充市顺庆区法院 魏川力
来源: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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