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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充出台公积金“惠民优居十条”措施
时间:2026-05-30 15:07:42 浏览量:
  
来源:今日《南充日报》
 
 
南充出台公积金“惠民优居十条”措施
 
 
马丽制图
 
本报讯(南充市融媒体中心记者冯方雄)5月29日,记者从南充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深化住房公积金制度改革决策部署,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多措并举提振住房消费,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我市正式发布住房公积金“惠民优居十条”措施,从提取范围、贷款额度、首付比例、贴息支持、流程减负等方面全面优化政策,更大力度惠及广大缴存人。
 
此次出台的十条新政,大幅拓宽公积金提取使用范围,进一步减轻缴存人家庭住房相关支出压力。一是支持市内新购车位提取,缴存人家庭在本市新购同小区车位,取得产权证1年内可提取本人及配偶公积金,每个车位提取金额不超过6万元;二是支持缴纳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提取,凭专用票据1年内可据实提取本人及配偶公积金;三是支持缴纳住房契税提取,凭契税完税证明1年内可据实提取本人及配偶公积金;四是支持缴纳住房物业费提取,按自然年度提取本人公积金,每年定额提取不超过3600元;五是支持市内住房装修提取,无未结清公积金贷款、装修本市自住住房的家庭,按每平方米1000元定额标准一次性提取,夫妻合计提取金额不超过12万元。
 
在贷款支持力度上实现多重突破,切实降低购房成本、提升保障能级。一是提高最高贷款额度,单缴存人家庭由60万元提至80万元,双缴存人家庭由80万元提至100万元;多子女家庭、高层次人才、购买“好房子”高品质住宅及购买现房销售项目的缴存人家庭,额度可分别再提高20万元,四项政策可叠加享受。二是给予灵活就业缴存人员贷款利息补贴,在市内购房申请公积金贷款的,可享年利率0.6%的利息补贴(与促进人口生育的公积金贷款利息补贴不叠加),补贴期限3年。三是阶段性降低首套房首付比例,最低首付比例由20%降至15%,政策有效期两年。四是取消公积金贷款次数限制,无未结清公积金贷款的家庭购房,不受贷款次数限制,可按首套房政策执行。五是取消预售项目公积金贷款保证金,全面免除预售项目1%的贷款保证金。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本次政策调整坚持便民利民、精准施策、减负增效原则,覆盖购车位、缴税、缴费、装修等全链条住房消费场景,兼顾刚性与改善性住房需求,重点支持新市民、青年人、多子女家庭、灵活就业人员等群体安居置业,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
 
据了解,新政分批次实施:贷款相关政策自2026年6月1日起施行;物业费提取政策自6月8日起施行;购车位、维修资金、契税、装修提取政策自6月15日起施行。五项相关提取业务主要通过该中心微信服务号线上办理。
 
下一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加大力度宣传解释政策,发布操作流程,推动“惠民优居十条”直达快享,切实把政策红利转化为群众看得见、摸得着的安居实效,助力全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和民生福祉持续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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